学前教育基本免费应推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6-03-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纪秀君 刘盾)“截至2014年底,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0.5%,仍有近1/3儿童无法接受学前教育,不少贫困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30%至40%。”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学前教育起点低、底子薄、欠账多,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我国应建立学前教育基本免费制度。”庞丽娟调查发现,当前不但美国、墨西哥等发达国家或欠发达国家积极推进不同形式的学前教育免费制度,我国浙江、陕西等经济发展较好省市或中西部地区也纷纷探索实行不同年限或形式的学前教育免费制度。这都为我国建立学前教育基本免费制度提供了丰富经验。

    如何推行免费制度?庞丽娟说,在当前我国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应以提升普及率为目的,按照“基本性”和“适宜性差别投入”的原则,优先对学前教育普及困难地区或人群实施免收一定年限或项目费用的学前教育服务保障制度。

    庞丽娟希望能遵循公平的价值取向,优先并重点保障广大农村、老少边穷岛地区的儿童,以及城镇家庭经济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等享受免费学前教育

    基于各地实际财政保障能力,庞丽娟建议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政分担比例,建立免费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东部发达地区可以县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奖励方式补充;中部地区可以市级财政为主,省级财政为辅,县级财政为补充;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则以省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为辅,并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